中文题名:民法上公序良俗条款的政治哲学思考——以私人自治的维护为中心
作者:易军
第一作者:易军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3;[2]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
年份:2005
卷号:22
期号:6
起止页码:95-102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私人自治;法律行为;公序良俗;维护;法律行为效力;学思;政治;民法;法律效果;伦理道德;
摘要:公序良俗是私法上控制私人自治、检视法律行为效力的阀门之一。它使法律行为只有在不背于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然而,不确定概念的性质决定了它潜藏着以维护伦理道德之名而被滥用以致侵害私人自治的致命危险性,立法上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可能在司法的层面被公权力销蚀而化为乌有。因此,法官在运用公序良俗条款否定法律行为的效力时,应当慎之又慎。
分类号:D913[民法] D631.1[公安行政工作]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