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哈啤”案的几点思考--兼论商品特有名称的法律性质及其保护 被引量:8
Remarks on Hapi Case--Analyzing the Legal Nature and Protection of Product Housemarks
中文题名:对“哈啤”案的几点思考--兼论商品特有名称的法律性质及其保护
第一作者:郭寿康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5
期号:5
起止页码:89-95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商品特有名称;非正式名称;不正当竞争;法律性质;法律保护;
摘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擅自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是所谓的"中国特色"、一时之需.相对于注册商标,商品特有名称是商品表征中相对易变的部分,也是商品外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是符合商品流通规律的.对于商品特有名称的简称等非正式名称,在具备公示、持续使用和特有性的条件下也构成商品特有名称,从而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商品特有名称在本质上是未注册商标,对其应限定于为相关公众所共知的范围内适度保护,才能保证经营者有相当的行为自由和较低的信息搜集负担.
分类号:DF523[知识产权]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309);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