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物权法上公示的局限性——“公信原则”之质疑
作者:唐义虎
第一作者:唐义虎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4
年份:2005
期号:11
起止页码:103-105
中文期刊名:重庆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物权;变动;公示;局限性;质疑;
摘要:物权法上的公示,主要是物权的公示,同时也包括物权变动的公示。公示的法律意义是双重的、相对的、有局限性的,而所谓的“公信”原则是可疑的、被夸大了的。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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