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行为能否构成侵占罪 被引量:3
Whether the Behavior of Getting Illegal Profit could Form Crime of Embezzlement
中文题名:不当得利行为能否构成侵占罪
第一作者:张晶
机构:[1]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年份:2005
卷号:4
期号:5
起止页码:25-28
中文期刊名: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不当得利行为;侵占罪;刑事责任;刑法;中国;犯罪构成;
摘要:不当得利构成民法上的债的侵权,是一种具有非法性的民事行为.当不当得利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拒不返还时,能否按照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一直困扰我国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一个复杂问题.实践中因不当得利而发生"侵占"的情况多种多样,拒不返还不当得利财物的现象已构成了对社会的严重危害,迫切需要对此进行刑事化剖析.本文结合民法原理和犯罪构成对不当得利行为的非法性、罪责性及学者的不同观点进行具体分析,以客观、合理地认定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关系.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