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结婚的意思表示瑕疵
作者:修艳玲
第一作者:修艳玲
机构:[1]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福建福州350007
年份:2005
卷号:19
期号:6
起止页码:87-89
中文期刊名: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中文关键词:婚姻;意思表示;瑕疵;可撤销;
摘要: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意思表示瑕疵的婚姻形态仅规定了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实际上,在缔结婚姻行为中传统民法规定的各种意思表示瑕疵形态都是存在的.为此,一方面可以在现有的民法体系中通过法律解释来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应修改婚姻法,将存在意思表示瑕疵的婚姻形态确定为虚假婚、错误婚、欺骗婚、胁迫婚.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