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言论类型及其法律保护——以美国法为视角     被引量:14

On types of speech and legal principle

收藏

中文题名:言论类型及其法律保护——以美国法为视角

作者:欧爱民

第一作者:欧爱民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5

期号:6

起止页码:85-89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言论自由;言论类型;法律保护;

摘要:言论自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庞大体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判例已创立出煽动性言论、商业性言论、挑衅性言论、象征性言论、诽谤性言论、淫秽性言论等诸多言论类型,并对之分别适用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四步骤分析法、查普林斯基原则、奥布莱恩检验标准,真实抗辩原则、合理评论原则、真正恶意原则,米勒原则等法律保护原则与法律保护标准.

分类号:D921.8[地方自治法] G894.1[集邮]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