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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解释:法律方法的优位选择     被引量:80

Literal Interpretation:A Preferable Method for the Rule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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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文义解释:法律方法的优位选择

作者:陈金钊

第一作者:陈金钊

机构:[1]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0

年份:2005

期号:6

起止页码:144-150

中文期刊名:文史哲

中文关键词:法治;法律解释;文义解释;

摘要: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最基本方法.这一方法涵盖了字面、限缩、扩张、法意、合宪、体系、语法、比较等解释方法.在文义解释方法之外,还有价值衡量、社会学解释等方法,按照法治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文义解释方法具有优先使用性.这里的优先不仅包含使用顺序的优位选择,而且还包括解释者应尽量减少使用文义外的其他解释方法.法治反对那种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顾常义的添加或转义解释.

分类号:D90-055[法律语言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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