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信用卡犯罪认定的新思考
作者:顾肖荣
第一作者:顾肖荣
机构:[1]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05
期号:11
起止页码:98-102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刑法修正案(五)》;信用卡犯罪;认定;新思考;
摘要:《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实际上增加了一个新罪名,即“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在我国,对于信用卡犯罪而言,只要能认定其处于预备、中止、未遂阶段的,就可以处罚。对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应由相应机构予以鉴定,真正的被害人可能是外国银行。“出售”、“赠送”伪卡的行为应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自己购买来的他人多余的信用卡(真卡)的行为应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烧卡”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涉外信用卡犯罪案件值得关注。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F832.2[银行制度与业务]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62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