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构建和谐社会的起点——从私法、私权的立场看和谐社会
On Starting Point of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 from the Angle of the Jurisdiction and Private Right
中文题名:略论构建和谐社会的起点——从私法、私权的立场看和谐社会
作者:白玉廷
第一作者:白玉廷
机构:[1]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00000
年份:2005
卷号:19
期号:5
起止页码:94-98
中文期刊名: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权利;和谐社会;权利与权利;权利与权力;
摘要:社会的和谐的主体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其主要者是权利关系和谐.和谐社会必是私人充分享有权利的社会,同时构建和谐社会的动力最终产生于权利,权利是和谐社会关系的基本因素,对权利的尊重是对人的尊重,权利是目的,权利是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保障私人权利开始.
分类号:D923.04[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