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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格权争议问题我见    

The Right of General Personality As I Se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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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一般人格权争议问题我见

作者:李树真

第一作者:李树真

机构:[1]山东经济学院法学系,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05

卷号:50

期号:6

起止页码:116-119

中文期刊名: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人格尊严权;人格自由权;一般人格权;民法典修订;

摘要:从一般人格权的产生角度看,一般人格权只是在为法律明确列举之外的"其他人格权"落实一个请求权(特别是抚慰金请求权),并为法院裁判该类案件提供依据时创设的一个概念.一般人格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技术,它所体现的价值取向--对人格权进行全面保护--可以通过人格权立法的多元模式实现.如果我们坚持人格权立法的多元模式,从立法技术上不采纳一般人格权的处理方法,那么可以将人格尊严权与人格自由权视为个别(具体)人格权.将人格尊严权和人格自由权作为个别人格权,也能为人格权的广泛保护提供一个可操作的平台.

分类号:D923.1[总则]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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