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事诉讼中口供刍论
作者:李承华
第一作者:李承华
机构:[1]南华大学文法学院,湖南衡阳421001
年份:2005
卷号:7
期号:2
起止页码:75-77
中文期刊名: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口供;证据制度;中国;法定证据;可采性规则;
摘要:口供在诉讼证据中的地位呈现出一种由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过程,反映了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由愚昧到科学、从野蛮到人道的不断发展进化过程.各国关于口供可采性的规定大体分为两类:其一、确认口供为法定证据,但必须加以限制;其二、认为口供不是法定证据,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我国应加强对口供证据地位及建立口供可采性规则的研究.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