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私法形式完成行政任务——以福利民营化为考察对象 被引量:21
To Fulfil Administrative Tasks in the Form of Private Law--Reviewing Object: Welfare Privatization
中文题名:以私法形式完成行政任务——以福利民营化为考察对象
作者:胡敏洁
第一作者:胡敏洁
机构:[1]浙江大学,浙江杭州310028
年份:2005
卷号:23
期号:6
起止页码:174-181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私法;行政任务;福利民营化;公法;福利行政;
摘要:20世纪80年代之后,民营化的现象与趋势在福利行政领域日渐出现,一些行政任务开始藉由私法方式得以实现.在此背景下,福利领域出现了公法与私法相互交织和混合的状态,而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似乎已不能应对由此产生的诸多问题,这也对传统的公法与私法划分提出了一定的挑战.而福利民营化之后,公法学的适用空间以及政府可能退出和再介入的界限也需加以关注和考量.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16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