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存的自由——霍布斯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利思想研究 被引量:6
The Freedom of Self- conservation :On Hobbes' Theory of Privilege against Self- incrimination
中文题名:自我保存的自由——霍布斯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利思想研究
作者:何永军
第一作者:何永军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年份:2006
卷号:12
期号:1
起止页码:25-31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霍布斯;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权利;自由;
摘要:作为近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之一,霍布斯关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利思想既有传承,也有发扬光大之处。他用自我保存的人性论和契约论首次对其进行了严密的论证。正是自他开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利才第一次获得了近代个人主义意义上的证明,被视为每一个人都不可剥夺的自我保存的自由。其思想于我们当下仍有现实意义。
分类号:D915.33[刑事诉讼法] B259.1[梁启超(1873~1929年)]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