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现代嬗变与误读——与史际春、姚海放先生商榷 被引量:5
Evolution and Misunderstanding to Modern Commercial Law --Argument with Mister Si Jichun and Yao Haifang
中文题名:商法的现代嬗变与误读——与史际春、姚海放先生商榷
第一作者:童列春
机构:[1]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年份:2005
卷号:18
期号:6
起止页码:862-866
中文期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商法;嬗变;误读;
摘要:现代商法与古代商法区别在于商人身份是否为一种特权,商人身份的特权性质是古代社会中的现象,并非决定商法存亡的本质属性,商人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是一种身份.直接有效调整商事关系的是商事法律规范而非抽象的商法典,商法发展的现代潮流是对于完备且封闭僵化的商法典的突破而非民商合一.公法因素作为商法的手段在商法体系中出现并未导致商法公法化.私法不可能完全排斥强制性规范,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性质属于私法,具有技术性,发挥构建功能,形成交易的统一条件,便利效率追求;商事立法中为了操作方便往往将行政法规范与商法规范放进同一部法规中.
分类号:D913.9[婚姻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