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城市房屋强制拆迁通知(决定)的可诉性分析——基于对建设部“建住房[2003]252号”《通知》的研究
作者:龙非
第一作者:龙非
机构:[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6
期号:1
起止页码:148-150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建设部;被申请人;国土房管局;住房;
摘要:一、据以分析的三个案例以及问题的提出 【案例一】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A地区实施项目建设拆迁。程某为该地区被拆迁人,甲公司作为申请人向该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实施拆迁。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程某未能就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协议.申请人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日向国土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决。经过裁决后,国土房管局于同年6月13日作出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决定申请人应当向被申请人进行补偿。被申请人应当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将其房屋腾空并交给申请人拆除。
分类号:D922.181[公用事业管理法令] F293.33[房地产管理]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