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视野中的诉讼欺诈行为研究 被引量:6
Studies on the Act of Litigation Fraud in the view of Criminal Law
中文题名:刑事法视野中的诉讼欺诈行为研究
第一作者:李永升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6
期号:1
起止页码:31-36
中文期刊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诉讼欺诈;刑事责任;诈骗罪;并合主义;
摘要:诉讼欺诈以伪造证据、提起虚假民事或行政诉讼为手段,严重破坏审判秩序、侵害被害人利益,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已超出民事和行政手段可以调整的范畴。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很大。事实上,诉讼欺诈与诈骗罪存在巨大差异,并且,它并不是敲诈勒索罪的特殊形式,而且将其纳入妨害作证罪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当今刑法无现成的罪名与之相匹配。因此,我国刑法应增设诉讼欺诈罪,合理配置其法定刑。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