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民法典的编订:政府与法律家的合作 被引量:4
Civil Law of Republic of China: Cooper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Law Experts
中文题名:民国民法典的编订:政府与法律家的合作
第一作者:张生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2]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
年份:2006
期号:1
起止页码:85-90
中文期刊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国民法典;政府;法律家;民众;
摘要:近代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典皆由政府、法律家、民众共同完成:政府为编纂民法典提供政治支持;参与立法的法律家直接完成法典的技术建构;民众(即民事主体)的社会生活为民法典提供现实蓝本;政府和法律家通过征询意见、习惯调查等方式使民众间接参与法典编纂。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之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称“民国民法典”),则主要是政府与法律家合作之产物,其中鲜有民众参与。南京国民政府与法律家合作立法,政府通过立法计划支持法典编纂,挑选法律家担负立法工作,法律家在政府的立法计划框架内完成立法作业。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