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案件一审管辖的法院级别问题探析 被引量:1
On Ranks of Courts of First Instance Over Case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中文题名:我国涉外案件一审管辖的法院级别问题探析
作者:向明
第一作者:向明
机构:[1]吉首大学法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年份:2005
卷号:24
期号:6
起止页码:28-32
中文期刊名:怀化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涉外棠件;一审管辖;法院;
摘要:我国对涉外案件几乎一律提高一审管辖的法院的级别,这是对在华诉讼的外国当事人的优待,同时是对本国公民诉权的某种歧视.诉讼上对外国当事人的"超国民待遇"和"次国民待遇",都不符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对涉外案件一审管辖法院作出了不同规定,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更是繁复不堪,并且明显违反诉讼法规定.应当在确定中国法院对涉外案件有管辖权后,实行内国案件和涉外案件一体化的级别管辖制度.
分类号:D997.3[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
收录:数学文摘;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