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5
The Analysis of the Constitutive Elements of the Fault Liability for Entering intoa Contract by Means Legal Economics
中文题名: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的法经济学分析
第一作者:刘银良
机构:[1]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2]法制日报社,北京100871
年份:2006
卷号:38
期号:1
起止页码:52-56
中文期刊名: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缔约过失;信赖利益;法经济学;
摘要: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1)缔约当事人一方有过错,(2)相对方有信赖利益的损失,(3)过失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缔约过失责任而言,我国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法》做以完善:(1)补充一些比较定型化的新类型;(2)《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应当明确地将间接损失包括在赔偿范围内;(3)只能对合理信赖产生的损害进行赔偿,即对信赖利益赔偿的总额一般不应超过可预见的范围。
分类号:DF418[经济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