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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贿赂实体法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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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商业贿赂实体法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作者:张颖军 齐忠敏

第一作者:张颖军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6

期号:2

起止页码:39-41

中文期刊名: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中文关键词:商业贿赂行为;法规;实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法》;《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局;刑事立法;行政解释;

摘要:目前,我国反商业贿赂的非刑事立法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和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局等就具体问题所做的司法和行政解释。其中实体法规定主要包括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和归责的规定。下面将对其中的问题进行评析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TP391.72[机器辅助设计(CAD)、辅助制图]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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