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不同意见及建议 被引量:34
Some Different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Draft Real Law (Opinion Soliciting Draft)
中文题名:对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不同意见及建议
作者:梁慧星
第一作者:梁慧星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1
起止页码:1-9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草案;修改;建议;
摘要:物权定义建议增加排他性效力;建议修改物权定义、不动产登记簿的证据资格、不动产登记的善意保护的效力,登记机构的过错责任、占有改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公共设施属于国家所有,善意取得、承包经营权转让、抵押等条文;建议增加关于宗教财产归属、取得时效、营业质权等规定;建议删除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关于物上请求权之规定,删除第十五章即居住权的规定。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36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