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确立检察机关拘留权之构想
作者:李波 宋志军
第一作者:李波
机构:[1]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2;[2]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1
起止页码:120-122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检察机关;拘留权;拘留决定权;拘留执行权;
摘要:拘留权是决定和执行拘留的权力。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拘留统一由公安机关来执行,检察机关只有对自行侦查的案件在特定情况下的拘留决定权,而没有拘留执行权。这就使检察机关在侦查实践中处于相当被动和尴尬的境地,影响了侦查程序的顺利进行,进而影响了诉讼的效益。应当尽快赋予检察机关一个完整而又名副其实的拘留权。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