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破产实体要件的审理程序研究
第一作者:韩长印
机构:[1]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30;[2]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 475001
年份:2006
卷号:28
期号:1
起止页码:77-84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受理程序;破产原因;实体要件;审理程序;
摘要: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未明确将破产原因等破产实体要件作为当事人争议和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其设定正式的审理程序。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是把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都放在破产受理这一程序中进行审查的,这样做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们时程序启动及案件受理效力等方面有关程序正当性的怀疑,但毕竟受理程序并非正式的审理程序,其程序空间较为狭小,难以承受审理破产实体要件的沉重任务。从增加整个破产程序运行的正当性和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出发,新《破产法》有必要为破产实体要件设立较为正式的审理程序。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53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