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新解读与韦伯旧论的颠覆——《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评介 被引量:8
The Re- comprehension to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and the Overthrow of Weber's Analysis: Comments on Weber on Traditional Chinese Law: Critiques of Weber's Comparative Sociology
中文题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新解读与韦伯旧论的颠覆——《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评介
作者:尤陈俊
第一作者:尤陈俊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4
年份:2006
卷号:12
期号:2
起止页码:154-160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马克斯·韦伯;比较法律社会学;中国法律传统;多值逻辑;
摘要:台湾大学社会学系的林端教授于2003年出版的《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韦伯比较社会学的批判》一书全面系统地批判了韦伯关于中国法律传统的论断。该书在社会学方法论上指出了韦伯比较社会学里二元对立的理想型比较的局限;在实质社会学分析上则结合学界对清代法律和司法审判的研究成果,说明了韦伯对中国传统法律与司法审判的看法存在误解与局限。在此基础上,林端教授认为,若要深刻理解中国法律传统,关键在于把握体现于其中的“多值逻辑”。
分类号:DF08[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