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民事诉讼中的行政程序前置制度 被引量:4
Administration Procedure Preceding System Civil Litigation Over Securities
中文题名:论证券民事诉讼中的行政程序前置制度
作者:黄丽娟 王旭涛
第一作者:黄丽娟
机构:[1]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8;[2]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四川成都610074
年份:2006
卷号:33
期号:2
起止页码:28-33
中文期刊名: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行政程序;前置制度;行政权;司法权;
摘要:2003年初出台了《最高人了法院关于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将行政为主的程序设置为人民法院审理的强制性前置制度。然而从理论以及现实两个角度来分析,该行政程序前置制度不尽合理,且这一具体制度无论是法理推演,还是现实操作方面都还缺乏应有的合理性。
分类号:DF7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