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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被引量:18

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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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作者:汪世荣

第一作者:汪世荣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年份:2006

期号:1

起止页码:82-89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判例研究;学术史;中国古代;

摘要:春秋战国以前的判例研究,由于史料的局限,无从考证。春秋战国以后,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经历了秦汉、唐宋和明清三个时期。秦汉时期进行了对判例的系统整理,并确立了“集类为篇,结事为章”的判例编撰体例。唐宋时期已出现判例研究集,郑克《折狱龟鉴》最有代表性。判例研究立足制定法的原则、精神,总结审判经验,介绍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质量,克服制定法疏漏。明清时期杨昱所著《牧鉴》,创立了经(经义)、史(判例)和论(评论)三位一体的判例研究模式。出现了以薛允升《读例存疑》为代表的比较系统的判例研究的专门著述。中国古代的判例研究,侧重于总结司法经验,启迪法官智慧,服务立法改革。,判例研究与传统律学保持了相同的风格,带有强烈的经验色彩。中国古代未能在判例形成与适用的程序、判例适用的技术方法、判例效果的系统评价等领域,进行抽象、归纳、概括,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发展为系统的判例学说。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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