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与对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影响
作者:高晓力
第一作者:高晓力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85-8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涉外民商事审判;公约;CONFERENCE;INTERNATIONAL;协议;法院;1992年以来;国际组织;欧盟委员会;
摘要: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概况 1.公约的谈判历程。 2005年6月14—30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ague Conference o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第二十届外交大会在荷兰海牙召开,共有44个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成员国以及欧盟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此次外交大会的主要成果是完成了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自1992年以来的关于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以及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公约的谈判,并最终由出席此次外交大会的各成员国以及国际组织的代表签署了包括《选择法院协议公约》(Conventionon Choice of Court Agreements)在内的“最终案文(Final Act)”。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