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赃物犯罪典型形态的重新认识——从海峡两岸刑法比较研究的角度 被引量:5
Reconsideration on the Typical Pattern of Booty. Crime——From the point of comparative study on criminal law between Mainland and Taiwan
中文题名:对赃物犯罪典型形态的重新认识——从海峡两岸刑法比较研究的角度
作者:张阳
第一作者:张阳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6
卷号:14
期号:1
起止页码:69-72
中文期刊名:河南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赃物犯罪;典型形态;比较研究;
摘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配置的法定刑来看,赃物犯罪是一类性质较轻的犯罪,但其存在却足以严重妨碍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所以应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虽然刑法典对该类罪行专立条文予以规制。但在对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上,学术界以及实务部门均有争议。从海峡两岸刑法比较研究的立场,对赃物犯罪的典型形态的本质特征、构成要件诸方面等重新认识,可以更好地为我们解惑,从而利于刑事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