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企业国有资产的诉讼保护
作者:王新红
第一作者:王新红
机构:[1]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年份:2006
卷号:12
期号:1
起止页码:36-41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企业国有资产;公益诉讼;股东诉讼;法律制度;职权范围;
摘要:企业国有责产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保护,企业自身负有提起诉讼保护企业固有资产的责任,但由于企业固有资产缺乏所有人的终极关怀,缺乏人格化、具体化的初始委托人,仅有企业自身的保护是明显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企业自身提起诉讼保护、国有股权代表提起股东诉讼保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保护和国有企业职工提起公益诉讼保护的多重诉讼保护体系,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