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由裁量权负效应及其克服 被引量:18
The negative effect of judicial discretion of criminal law and how to overcome it
中文题名:刑事自由裁量权负效应及其克服
第一作者:董玉庭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2]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21;[3]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6
期号:2
起止页码:144-151
中文期刊名:北方论丛
中文关键词:刑事自由裁量权;静态控制;动态控制;
摘要:刑事自由裁量权能够克服刑法局限性,但同时此种权力也有一定的负价值,这种负价值主要体现在此权力容易造成司法随意性和司法腐败。为了克服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负面价值,必须对其进行静态控制和动态控制。其中静态控制包括完善刑事立法,完善刑事司法解释,加强刑事判例编纂。动态控制包括完善对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强化判决理由,强化媒体监督。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因素是司法官员的个人素质。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