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部分“罪刑关系”的立法建议 被引量:4
The suggestion of the enactment about the improvement in part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rime and punishment
中文题名:关于改善部分“罪刑关系”的立法建议
作者:赵廷光
第一作者:赵廷光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6
卷号:19
期号:1
起止页码:5-14
中文期刊名: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罪刑关系;罪刑阶梯;法定刑;量刑标尺;立法建议;
摘要:罪刑关系是指罪行与法定刑配置是否均衡的关系。现行刑法共规定了826种罪行(构成类型),分别配置了37种法定刑,其中大多数配置是均衡合理的,但是也有少数配置失衡的情形。例如,(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贪污罪、受贿罪和绑架罪等罪名“罪刑单位”结构存在问题较多,另有几种法定刑幅度跨越了重罪与轻重的分界限,不利重罪与轻罪的划分,严重影响了刑罚的正确适用。为了提高个罪的立法技术,改善和优化我国刑法中的“罪刑阶梯”,有利于实现量刑公正,本文通过对不同罪刑关系的纵横比较研究,提出修订现行刑法部分条款的立法建议,并且较为详细地阐述修订的理由,以便引起同行学者的注意,期盼大家都来研究这些问题,为立法机关将来修订刑法提供理论支持。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670);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