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构成要件比较研究——兼论《刑法》第330条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2
The Comparative Research on the Crime of Impairing The Prevention and Cure of Epidemic Diseases——Also on the Consunating of the 330th of The Criminal Law
中文题名:中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构成要件比较研究——兼论《刑法》第330条的立法完善
作者:詹红星
第一作者:詹红星
机构:[1]韶关学院法律学系,广东韶关512005
年份:2006
卷号:27
期号:2
起止页码:71-75
中文期刊名:韶关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非典”;
摘要:与国外的相关刑事立法相比较,我国《刑法》第330条关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立法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陷。一是犯罪对象仅仅限于甲类传染病,范围过窄,导致法条虚置;二是对该罪客体、主体的规定不科学;三是将传播传染病主观要件仅仅局限在过失上。为了抗制“非典”或类似于“非典”的传染病爆发时相伴随的犯罪。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相关刑事立法对《刑法》第330条的内容通过立法加以修订。
分类号:DF62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