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法实施的协调 被引量:6
On the Harmoniz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Competition Law Applications
中文题名:论知识产权保护与竞争法实施的协调
作者:徐士英
第一作者:徐士英
机构:[1]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
年份:2006
卷号:4
期号:1
起止页码:9-15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垄断;反垄断法;协调;
摘要: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保护和促进竞争是各国竞争法的基本宗旨。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一般认为不受竞争法的规制。但是,知识产权这种垄断权往往会使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形成支配地位,或者在行使过程中不适当地扩张了垄断权的范围,从而限制了竞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竞争法应当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由于知识产权合法权利的存在和行使相互交织,知识产权对竞争促进和阻碍的双重作用,使竞争法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变得复杂。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知识经济时代,产生于工业时代的竞争法如何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如何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和限制的“度”?这是各国竞争法面临的新问题。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