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和香港反腐败法律比较研究及启示 被引量:17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Anti-corruption Law of China Mainland and HongKong and Its Implications
中文题名:中国内地和香港反腐败法律比较研究及启示
作者:徐岱
第一作者:徐岱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64-71
中文期刊名:金陵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反腐败;内地;香港;
摘要:在反腐败的法律渊源方面,香港主要有<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廉政公署条例>;内地的是刑法典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及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事业的管理秩序罪中所规定的公司、企事业人员受贿罪和向公司、企事业人员行贿罪.在机构设置方面,香港是廉政公署,内地主要以反贪污贿赂局为主.内地反腐败的法律应该在犯罪主体、贿赂物的认定、反贪机构的独立性、举报人的保护等方面借鉴香港的制度.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内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