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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调整对象是劳动行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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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劳动法调整对象是劳动行为

作者:黎建飞

第一作者:黎建飞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6

期号:1

起止页码:39-40

中文期刊名:中国劳动

中文关键词:劳动行为;调整对象;劳动法;社会关系;社会规范;法律;

摘要:法律是以人的行为为调整对象的社会规范.法律通过对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通过对行为的控制来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正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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