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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兼评民法典草案的有关规定     被引量:3

On Application of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field of Contract ——And Some Regulations Concerned about the Draft of China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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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兼评民法典草案的有关规定

作者:熊进光 万晴

第一作者:熊进光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6

期号:2

起止页码:105-107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合同;民法典制定;

摘要: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有其正当性,已经为各国立法和司法所肯定,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亦有相应规定.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私法性质的法律责任,应当在民法典中予以规定。建议在民法典合同编违约责任中增加惩罚性赔偿的有关规定。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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