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的数罪还是实质的数罪——论想象竞合犯应当数罪并罚 被引量:30
Plural Crimes Imagined or in Nature: Imaginary Concurrence of Crimes Is Punishable by Joinder of Punishments
中文题名:想象的数罪还是实质的数罪——论想象竞合犯应当数罪并罚
作者:庄劲
第一作者:庄劲
机构:[1]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年份:2006
卷号:28
期号:2
起止页码:107-115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想象竞舍犯;行为竞合;实质数罪;数罪并罚;
摘要:想象竞合犯具有多个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其“从一重罪”处断不能实现罪刑公正。当一个自然行为蕴含多个危害行为的意义时,构成多个危害行为的竞合,其实质是危害行为的复数。行为竞合的概念,在理论上不仅可能,而且正当。想象竞合犯实质上是复数危害行为的竞合,该复数危害行为分别符合复数的犯罪构成,属于实质的数罪。应当对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这不仅是其罪数本质的要求,也是罪刑法定、罪刑公正的要求。
分类号:D924.1[总则]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