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体系
作者:吴萍
第一作者:吴萍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6
期号:04X
起止页码:1-2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经济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
摘要: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是著作权保护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我国的著作权行政保护制度主要由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行政检查制度、著作权行政处罚制度和著作权纠纷调解制度组成。在强调著作权行政保护的同时,我国又通过司法程序为著作权人提供民事、行政及刑事诉讼程序的保护。二者共同构成我国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相比之下,著作权行政保护制度积极、主动,有相对较高的效率,但也可能受到政府腐败等行为的影响,而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司法保护虽然效率相对较低,但却能提供较为权威和公正的保护。因此,在未来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努力中,应在充分发挥行政保护的功能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著作权行政保护的制度与程序,强化对著作权的司法保护。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