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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农村法治扫描与研究——农会还能回到中国吗     被引量:3

Can the Peasant Association Return to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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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当代中国农村法治扫描与研究——农会还能回到中国吗

作者:敖双红

第一作者:敖双红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06

卷号:18

期号:1

起止页码:5-10

中文期刊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农会;结社自由;公共行政;组织化;

摘要: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以及现代公共行政的法制化推动了社会国家化和国家社会化进程,也导致社团的勃兴。农会曾经在我国革命战争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却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消失了。由于我国长期受阶级斗争观念的误导,认为农会只不过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忽视了农民利益并产生了“三农”问题。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性质要求有保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农会的存在,当然,随着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历史性转变,农会的主要职能也要转变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212);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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