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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治文明的两个重要范畴     被引量:1

On Two Important Concepts of Rule- of- law Civiliz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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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法治文明的两个重要范畴

作者:刘炳君

第一作者:刘炳君

机构:[1]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济南250014

年份:2006

期号:2

起止页码:28-33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宪政;公权力;私权利;政府预算;政府成本;

摘要:各国基于历史条件和法律文化的差异,在法治文明进程中,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是有所不同的。就当代中国而言,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经济社会权利的有效保障,是现阶段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两个重要范畴。该两项要务的法治化和常态性的强力构建,很大程度上将成为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和社会文明进程中的题中要义和执政党兴国安邦,福祉社稷,建设和谐社会与平安中国历程中的重中之重。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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