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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     被引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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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

作者:张翔

第一作者:张翔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14-22

中文期刊名:浙江学刊

中文关键词:宪法学;宪法文本;宪法解释;宪法解释学;价值中立;

摘要:宪法学是在法体系内的、规范导向的、直接或间接为宪法解释服务的研究.是法律系统的“自我观察”。而政治学以及其他学科对宪法的研究是法律系统之外的“异观察”.其问题视角和基本任务与核心意义上的宪法学(宪法解释学)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宪法学应该以宪法文本为中心,坚持以“规范性”为基本特征的法学品格,非此无以建立宪法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25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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