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
作者:张翔
第一作者:张翔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北京10087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14-22
中文期刊名:浙江学刊
中文关键词:宪法学;宪法文本;宪法解释;宪法解释学;价值中立;
摘要:宪法学是在法体系内的、规范导向的、直接或间接为宪法解释服务的研究.是法律系统的“自我观察”。而政治学以及其他学科对宪法的研究是法律系统之外的“异观察”.其问题视角和基本任务与核心意义上的宪法学(宪法解释学)是不同的。这决定了宪法学应该以宪法文本为中心,坚持以“规范性”为基本特征的法学品格,非此无以建立宪法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25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