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探析
作者:王鹏 宋阳
第一作者:王鹏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年份:2006
卷号:8
期号:2
起止页码:69-72
中文期刊名: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香港特别行政区;非主权地方性实体;国际法主体;
摘要:中国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恢复行使主权以后,其作为一个非主权地方性实体,在“一国两制”的根本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国际条约和基本法的授权,可以享受某些国际法权利,承担一定程度的国际法义务,因而可以将香港特区看成是一个特殊的国际法主体。
分类号:D990[国际法理论]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