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关于医疗事故罪认定的两个问题
作者:韩梅
第一作者:韩梅
机构:[1]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学部,辽宁大连116033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27-28
中文期刊名:辽宁警专学报
中文关键词:医疗事故;业务犯罪;严重危害结果;
摘要:医疗事故案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了公民的生命与健康,并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中的其他工作人员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