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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的法律渊源:习惯和条约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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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法的法律渊源:习惯和条约

作者:王玫黎

第一作者:王玫黎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6

卷号:27

期号:5

起止页码:171-174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习惯;国际习惯;条约;

摘要:多数国家民法典把习惯(法)作为一种法律渊源.习惯(法)与国家法发挥着不同的功用,它有自己的生存空间,民法典(草案)应当把习惯作为制定法的补充渊源.国际习惯不同于国际惯例,后者只有在法律确信的基础上才能构成国际习惯,才能构成国际法的渊源.我国民法典(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应当将国际惯例改为国际习惯.我国加入的民事方面条约并不在我国直接适用,特别在WTO协议方面,我国将倾向于主要采取“转化”的方式.

分类号:DF51[总则]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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