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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建构视野下的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区别     被引量:5

Abuse of Office from the Angle of Constitution of Offences: Distinguishing from Malfeasance in Public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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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模型建构视野下的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之区别

作者:冯亚东 张丽

第一作者:冯亚东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74

年份:2006

卷号:8

期号:2

起止页码:34-40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主观罪过;构成模型;

摘要:近年来,刑法学界在涉及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两罪的认定时争议颇多,尤其表现在对两罪主观罪过形式及客观方面特征的界定上。实际上,刑法所建构的犯罪识别模型(犯罪构成)虽然来源于生活原型,但由于人为概念系统固有的拟制功能,法律规定往往高于生活事实本身。据此,在犯罪模型上将所有故意性的一般渎职行为统一拟制为滥用职权罪,将所有过失性的一般渎职行为统一拟制为玩忽职守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于事实原型本身,但却是十分必要和切实可行的。

分类号:D924.393[渎职罪]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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