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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官查证责任的权限及基本原则    

On Chinese Judges' Jurisdiction of Verifications Responsibility and the Basic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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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法官查证责任的权限及基本原则

作者:袁春兰

第一作者:袁春兰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05

卷号:3

期号:4

起止页码:66-68

中文期刊名: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查证责任;权限;原则;

摘要:国外法官查证责任的立法主要表现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体制.在我国刑事审判向对抗制转变的情况下,法官查证仍是必要的,但又必须对法官查证予以限制.对现有证据的调查、对新证据的调查及庭外调查,其限制程度应有所不同,以适用不同的要求.为保障社会正义,法官查证责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分类号:D916.6[公证制度]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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