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从澳大利亚儿童法律谈未来我国儿童法律体系的构建
作者:卢琦
第一作者:卢琦
机构:[1]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北京朝阳门南大街24号,100020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90-93
中文期刊名:青少年犯罪研究
中文关键词:澳大利亚;法律体系;维多利亚州;儿童;联邦法院;新南威尔士州;北部地区;联邦宪法;联邦制国家;昆士兰州;
摘要: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6个州和2个领地构成,即: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南澳大利亚州、西澳大利亚州、塔斯玛尼亚州、北部地区和首都领地。其沿袭了英国的法律制度,经过多年的演变,在法律的实质上更接近于美国。澳大利亚联邦宪法于190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各个州和北部地区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澳大利亚议会设立了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家庭纠纷法院,来处理联邦法的某些特殊方面。各个州和北部地区都有自己的法院系统,首都领地则采用联邦法。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