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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重合性罪数标准的倡导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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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犯罪客体重合性罪数标准的倡导

作者:庄劲

第一作者:庄劲

机构:[1]中山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6

期号:2

起止页码:23-31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罪数标准;犯罪构成;犯罪客体;重合性;

摘要:在实然的层面上,当前的罪数理论并没有真正贯彻犯罪构成的罪数标准;在应然的层面上,犯罪构成也不应当成为罪数的判断标准。罪数的判断标准应当是犯罪客体的重合性。若多个犯罪构成是在对同一客体的同一次侵犯过程中实现的,则此多个犯罪构成的客体具有重合性,属于一罪形,态;反之,则此多个犯罪构成不具有重合性,属于数罪形态。据此,法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吸收犯属于一罪形态,应从一罪处断;连续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属于数罪形态,应数罪并罚。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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