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播严重性病行为定性之探究——兼论现行《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9
Research on Conviction of the Offence of Intentionally Disseminating Serious Venereal Diseases——And Discussion on Legislation Perfection of Article 360 Paragraph 1 of the Current Chinese Criminal Code
中文题名:故意传播严重性病行为定性之探究——兼论现行《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立法完善
作者:钱叶六
第一作者:钱叶六
机构:[1]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64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63-67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传播性病罪;艾滋病;适用;立法完善;
摘要:从实然的角度来看,现行《刑法》第360条第1款的“严重性病”的范围应包括艾滋病;对于不具有卖淫、嫖娼性质以外的性行为或其他方式传播性病的行为应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适用相关条款予以定罪量刑.从应然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对现行《刑法》第360条第1款予以完善,以为惩治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形形色色的故意传播严重性病行为提供法律依据,进而促进司法的统一和公正.
分类号:DF62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726);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