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对“客观真实观”的几点批判
作者:李奋飞
第一作者:李奋飞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76-82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客观真实;法律真实;刑事审判;认识活动;
摘要:“客观真实说”尽管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仅仅将刑事审判看做一种认识活动,抹杀了诉讼中的认识活动与哲学家、历史学家、自然科学家视野下的认识活动之间的界限,并且将这种以“重构已然事件”为目标的认识活动绝对化,不仅不符合认识的发展规律,也排除了人的主观性以及其他诉讼价值存在的可能性.因而,“客观真实说”的缺陷是极其明显的.相比而言,“法律真实说”能够较为恰当地表述刑事审判所认定事实的准确性程度,符合刑事审判的性质,能合理地解决实体公正价值与程序公正价值之间的冲突.尤其是,“法律真实说”具有可操作性,符合认识发展的规律.
分类号:DF73[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